分封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,分封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奴隶主国家政权,分封的对象和做法是把土地和人民分封给王族、功臣和先代的贵族到各地去做诸侯。
西周实行分封制的特点
一是分封的对象是多方面的。主要有同姓王室贵族异姓功臣贵族、先代帝王后裔和边远氏族部落首领等。
二是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。在分封制下,周天子处于至高无上的地位。
三是权利与义务相结合。具体地说,就是周天子将一定的土地和人民有条件地封授给诸侯,诸侯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,向周天子尽义务。
四是层层封授。诸侯可以在自己的封疆内对卿大夫实行再分封;卿大夫又可以对士实行再分封。
西周的分封制
西周实行分封制,周天子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支配地位。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,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。他们在各自封国内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,其王位也是由嫡长子世袭继承,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。卿大夫在各自封地里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,其封爵仍由其嫡长子世袭继承,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。这样,根据宗法制和分封制,便形成天子、诸侯、卿大夫、士等各级宗族贵族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。各个等级之间的相互关系,既是大小宗关系,也是上下级关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