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以和给予的区别:意思不同、出处不同、侧重点不同。
意思不同:
给以:犹予以。多用于抽象事物。
给予:给。
出处不同:
给以:鲁迅 《伪自由书·文学上的折扣》:“有一种无聊小报,以登载诬蔑一部分人的小说自鸣得意,连姓名也都给以影射的。”
给予:曹禺 《北京人》第一幕:“早年结婚,身体孱弱,小地方看去,他绝顶聪明,然而他给予人的却是那么一种沉滞的懒怠之感。”
侧重点不同:
给以:是给别人什么东西,是把什么东西给别人。大多数情况下,“给与”指的是物质上的,给点东西了什么的。
给予:多指的是精神上的,给点帮助什么的。